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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任志強再次公開唱多房價。他稱,房價上漲,賺得更多的是購房者,而非開發(fā)商。“如果我們所有買過房子的人,按98年計算,30萬的現在是500萬,他們賺的一定比開發(fā)商賺的多……”
在商言商,作為行業(yè)代言人,任志強的任何一席話似乎都有著利益盤算,因此我們不能用社會責任去要求。單純從投資的角度來說,“購房更賺錢”的理論當然不是一個偽命題,靜態(tài)的數據或許可以說明一切,這也是全民炒房產生的原因所在,這里面既有心理因素,也確實有一筆效益可觀的經濟賬。在房地產成本還是一個秘密的現實語境下,購房賺錢還是開發(fā)商賺錢似乎難有定論。
但勿庸置疑的是,房價漲得越兇,無論是炒房者還是開發(fā)商都將成為zui大的受益者,這是一個淺顯的經濟常識?蓡栴}在于,“購房更賺錢”理論不僅是一個經濟算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民生問題,任志強此番論調之所以受到民眾反對,便是忽視了民生考量。
如果房產只是一個孤立的商品,如同只具價值意義的黃金等貴重物品一樣,其漲跌不能產生任何附帶效應,那么其價格的高低對于普通人來說或許并不構成情感傷痛。不可否認,以今天的物價去衡量過去的房價,購房者確實賺了錢,很多小縣城的房價,六七年前可能還只有五六百元一平方,到了現在也漲至三四千甚至更高,價格翻了多少倍很容易計算而得。但有一個前提是,大多數購房者購房都是自用,假若其以現在的價格把舊房賣了,并不能以當初的價格購一套新房,甚至不能購買到一套同面積的新房,其所賺又從何處而來?
此外,房地產是一個龐大的產業(yè),上下游涉及面極廣,可謂牽一發(fā)而動全身,房價的上漲勢必“水漲船高”,從而拉動市場整體物價的上揚。因而,調控房價不僅是為了解決“居者有其屋”的問題,更是關系物價這一民生福祉,甚至決定著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變,以及經濟結構的調整。作為既得利益者,任志強拋出的這番高論,其表現的社會責任感,確實難以令人滿意。
然而我們不難看出,盡管任志強拋出的言論總與大眾期待和民生訴求背離,卻往往一語成讖,不能不說是一個莫大的諷刺。從各地對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起起伏伏,到執(zhí)行政策的猶豫不決,再到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和房地產模式的嚴重依賴,表明房產業(yè)背后有一個很龐大的利益關聯者。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盡管調控大棒高舉,房價依然在高價運行且在不同程度的上漲,這都給了任志強唱多房價的足夠理由。而如何打破利益糾葛與盤算,避免被房地產以及地產商深度左右,是政策執(zhí)定者和決策者需要下決心破解的一個難題,也檢驗著地方政府兼濟民生的強度與硬度。
下一步中央將實施的城鎮(zhèn)化,帶來的是房價上漲還是下降還需要觀察。不過,任志強的上漲論應引起決策層面的重視。時下,從一些地方的做法來看,在一些地方,城鎮(zhèn)化被簡單等同于拆遷征地,造成許多農民“被上樓”。如果城鎮(zhèn)化被簡單的理解為“造城運動”,甚至成為土地財政的又一春天,那么房價上漲便會出現在開發(fā)商與地方政府的雙贏之中,將會是民眾的再一次失望,而地方經濟發(fā)展方式能否擺脫對房產地的高度依存而轉型,也將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素。故而,對于任志強的“高論”,除了批駁更應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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