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安慶市公安機關招錄
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一、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2年11月1日9:30—16:00,地點定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市場(棋盤山路34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樓二樓);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筆試準考證等有關材料。招錄職位有學位等要求的,須提供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同時,退役士兵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負責其退役安置工作的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本人或家庭戶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四項目”人員還須提供:①國家或省級項目主管部門的錄取批件或聘任(服務)期滿后頒發(fā)的相關合格證書;②本人項目聘任(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人事等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③中央有關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區(qū)組織選拔的安徽籍人員,還須提供籍貫、戶籍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同時辦理繳費手續(xù),繳納體能測評費每人55元,并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特此通知。
附件: 2012年安慶政法干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安慶市人社局
安慶市公安局
安慶市公務員局
二Ο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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