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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yè)市級專項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省委皖發(fā)〔2018〕27號文件和市委蕪市發(fā)〔2018〕1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yè)專項崗位招聘工作,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全市自1999年至2017年退役的自謀職業(yè)的下列人員:
(一)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的轉業(yè)士官;
(二)服現(xiàn)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
(三)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
二、崗位數量
蕪湖市扶持就業(yè)市級專項崗位一覽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崗位數量 | |
1 | 市政務服務中心 | 3 | |
2 | 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 | 15 | |
3 | 市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支隊 | 8 | |
4 |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 5 | |
5 | 市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支隊 | 10 | |
6 | 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支隊 | 13 | |
7 | 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稽查支隊 | 6 | |
8 | 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 | 6 | |
9 |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督察支隊 | 10 | |
10 |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 12 | |
11 | 市河道管理局 | 7 | |
12 | 市福利彩票發(fā)行中心 | 5 | |
13 | 城管 | 100 | |
14 | 公安局監(jiān)察委 | 輔警(女) | 20 |
輔警(男) | 80 | ||
15 | 公安局 | 輔警 | 122 |
輔警(交警) | 60 | ||
市局機關 | 18 | ||
16 | 國資委 | 48 | |
合計 | 548 |
三、報名與審核認定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審核認定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一)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8日-- 10月24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本人無法到現(xiàn)場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報名時需持有本人報名材料及受托人的有效證件。
(二)報名地點。報名地點為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吳家花園路20號)。
(三)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需填寫《蕪湖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yè)市級專項崗位申請表》。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退伍證(轉業(yè)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榮立一、二、三等功的,提供《獎勵登記表》和《立功證書》;傷殘退役士兵提供《殘疾軍人證》;獲得優(yōu)秀士官人才獎的,提供受獎證書;獲得職業(yè)技能等級的,提供《職業(yè)資格證書》。
以上證件,應聘人員要確保真實有效,經審核弄虛作假的,按選崗辦法進行相應的減分直至取消應聘資格;同時,現(xiàn)場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個人提前備好A4紙復印件各1份)。
(四)審核認定。報名結束后,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認定和計分。
四、計分公示
(一)計分標準按《蕪湖市退役士兵扶持就業(yè)市級專項崗位選崗辦法》量化評分,計算總計分。
(二)計分公示。按照總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guī)定程序選崗。如對自己的計分有異議,須自公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原則上不受理查閱他人檔案。
附件:
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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