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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蚌埠訊(通訊員 尹勇兵 郭春)為建立來自基層一線的公務員培養(yǎng)選拔機制,優(yōu)化市級公務員隊伍結構,安徽省蚌埠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日前,制定出臺了《蚌埠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在市直機關全面推行公開遴選公務員制定。
《暫行辦法》規(guī)定,今后市直機關補充副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除考試錄用、政策性安置外,原則上采取公開考試和平級轉任方式,從縣、區(qū)以下機關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和事業(yè)單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中公開遴選。一般每年進行2次,原則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集中進行。因工作需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市直機關可以單獨組織遴選,遴選方案須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同意。
稿件來源:2011年11月14日中國組織人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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