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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2015年國慶期間,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島市樂凌路“善德活海鮮燒烤家常菜”吃飯遭遇“天價蝦”,點菜時38元一份的蝦,結賬時被告知38元一只,整盤收費1500余元。肖先生報警后又被相關職能部門“踢皮球”,無奈地“當著警察的面,屈辱地掏錢只求盡快脫身……”此事經媒體報道,嚴重影響了青島乃至山東的旅游形象,“一只38元的蝦抵消了山東旅游局幾個億的廣告效果!
材料二
長期以來,旅游市場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當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場亂象叢生,欺行霸市、壟斷市場、非法經營、欺客宰客、強迫消費,有的甚至有黑惡勢力滲透。繼山東青島“天價蝦”后,一些地方“任性”宰客事件頻頻被媒體曝光。
10月11日,有網友在江蘇無錫1881半島酒店喝下午茶,結賬時發(fā)現(xiàn),該酒店的話梅按顆賣,每顆要價8.8元。
10月27日,上海一游客在福建武夷山一家名為“武夷公社”的餐館吃飯,點菜時被口頭告知“48元一份”的麝香肉在結賬時變成了“48元一兩”。
11月2日,天津游客段先生在湖南長沙泊麓匯餐廳就餐。期間,段先生被服務員告知白開水要8元一杯,無奈之下,花了24元買了3杯白開水。
材料三
“青島大蝦”事件之后,各種段子在朋友圈流傳:
車失控了,怕賠不起不敢蹭向勞斯萊斯,只好撞飛了路邊大爺手里的一個塑料袋,誰知道里頭裝的是青島大蝦……
吃飯前,點了幾盤8元瓜子,拿過賬單一看:61萬!是一顆瓜子8塊,不是一盤;旁邊一個點米飯的休克了,因為米飯3元,不用說也是按粒兒算的……
在青島要喝青島啤酒,再點一盤花生米,完了買單,邊數瓶子邊起身,“老板,幾瓶啤酒多少錢?”老板答:“我們青島人好客,啤酒不要錢白送,我們來數一下花生米。”
材料四
《人民日報》就此評論稱,“青島大蝦欺詐”背后是公權力麻痹。文章說:
一旦進入段子橫飛的階段,熟悉互聯(lián)網傳播的朋友就知道,事態(tài)已呈病毒式擴散。
正是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導致了事態(tài)激化。有欺詐,不可怕,只要有說理的地方,有人正常管事,這事兒就大不起來。怕的就是公權力麻痹,讓游客得不到一點兒公共資源的救濟,四下無援,周遭冰冷,本來就一腹委屈,能不轉化為一腔怒火嗎?怒火一旦進入公共領域并引起共鳴,就會大面積燃燒起來。導火索刺刺燃燒時候你不澆滅,這樣的管理能不出事嗎?
材料五
“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指出:目前國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主要的管理范圍仍然局限于傳統(tǒng)的旅行社、旅游飯店等少數領域,旅游景區(qū)的行業(yè)管理才剛剛開始,但面臨著重重阻力。另一方面,各級旅游局又要全面受理旅游者的投訴,多數情況下鞭長莫及,只能靠地方政府出面處理,嚴重影響了國家和各地的旅游形象。
國家旅游局局長李金早表示,“青島大蝦”事件中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門,但旅游部門想維護游客權益卻沒有相應職權。加強與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的聯(lián)動,加大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力度,是我國旅游業(yè)發(fā)展要實施“515戰(zhàn)略”中的重要一項。多個省級政府也已經考慮建立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對行政區(qū)域內旅游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的制定和實施、旅游與相關產業(yè)的融合發(fā)展、重點旅游資源開發(fā)和項目建設、旅游綜合執(zhí)法等涉及旅游業(yè)發(fā)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統(tǒng)籌協(xié)調。
題目:材料中反映了哪些問題?(200字以內)
“青島大蝦”等“天價”宰客現(xiàn)象出現(xiàn),一是反映了部分地方旅游市場亂象叢生,欺行霸市、壟斷市場、非法經營、欺客宰客、強迫消費,有的甚至遭黑惡勢力滲透,旅游市場失序失范;
二是公權力麻痹,面對游客投訴,部分公務人員不善于作為,導致消費者維權渠道不暢;
三是部門職能銜接不到位,權責不清,界線不明,難以形成監(jiān)督管理的合力;
四是管理方式落后,事中事后監(jiān)管不足,往往事情發(fā)生之后才被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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