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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公告》規(guī)定,以及報名確認等情況,經(jīng)審定,現(xiàn)將報名后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部分職位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考的情況予以公布。具體見附表。其中,職位取消招考的原報考人員,按規(guī)定可于9月1日9時—17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改報考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他職位。請相關省直政法主管機關和職位取消招考的原報考人員及時做好改報考有關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職位計劃核減和取消招考情況表
安徽省政法干警定向培養(yǎng)招錄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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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1: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職位計劃核減和取消招考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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